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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明确了,新冠患者可这样报销

微万州 202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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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新冠在门诊报销多少?住院是否全额保障?近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给出市民明确答案。


》住院全额保障新冠患者的住院费用
《通知》明确,为保障新冠患者不因住院费用问题影响治疗,对住院的新冠患者全额保障新冠患者的住院费用。
重庆市医保局专家解读时称,新冠患者在所有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由地方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60%予以补助。
该政策以新冠患者入院时间计算,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门诊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
《通知》指出,为加大医保对农村地区、城市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力度,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配足医保药品目录内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物。
同时,参保患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冠治疗有关的门急诊费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均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
该政策自2023年1月8日起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互联网+”医保服务互联网首诊服务项目价格参照复诊项目执行
《通知》规定,新冠患者在市卫生健康委认定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对于卫生健康部门准许针对新冠患者开放的互联网首诊服务,可以按规定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的、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患者提供医保移动支付结算服务(线上服务),其互联网首诊服务项目价格参照复诊项目执行,报销标准与线下一致。
对于新冠患者互联网复诊服务,则仍按现行互联网复诊项目报销政策执行。
其中,互联网复诊费(一级医院)、互联网复诊费(二级医院)、互联网复诊费(三级医院)的价格分别为每次6元、9元、15元。

来源:重庆日报、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编辑:范晴、章容编审:谭昌明、杨元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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